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毅任乌当区新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豪任乌当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堂煜任乌当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明武不再担任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新华不再担任乌当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调整到乌当中学任教;
曾佩全不再担任乌当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调整到乌当二中任教。
乌当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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