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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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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 示》(乌资源〈请〉字〔2025〕108号)已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涉及水田镇水田村、新场镇尖坡村、永丰村、王坝村、 保寨村集体农用地0.0943公顷(其中:耕地0.0556公顷、园地 0.0243 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4 公顷)并连同集体未利用地 0.0000 公顷,总计0.0943 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并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007公顷,总计0.095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9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0.0943 公顷。 

二、涉及占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必须严格按照《贵州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乌当区人民政府

2025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