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2026年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 1 | 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年4月23日修订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七、八、九、十、十一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 根据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队伍管理站 |
| 2 |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投标。 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房屋建筑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未能选聘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由建设单位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
…… | …… | 贵阳市乌当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所 |
| 3 | 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 | …… | ……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4 | 燃气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9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 从事燃气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 ……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 5 | 权限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 《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所属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七条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第二十六条凡投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及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开工前.装饰装修人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 …… | …… |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科 |
| 6 | 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 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条“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二)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三)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或者单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二)强制或者干预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三)违法增设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环节的;(四)强制或者干预招标人确定标底的;(五)强制或者干预招标人确定投标最高限价的;(六)非法干预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截标和开标时间地点的确定,非法干预招标人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自主权的;(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收取费用的。”。 | ……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7 | 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 | …… | ……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 8 |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 | …… | ……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4年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 9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 …… | ……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 10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
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第六十一条规定 | …… | ……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 11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建设部令第5号)第八条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队伍管理站 |
| 12 | 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修正)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 |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查阅和复制;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四)对明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强制性标准或者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中断建筑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队伍管理站 |
| 13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检查 | 行政检查 |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查阅和复制;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四)对明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强制性标准或者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中断建筑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 …… | 贵阳市乌当区建筑队伍管理站 |
| 14 | 权限内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
…… | 《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消通〔2020〕91号) 第二十三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取得合格结论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禁止投入使用。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调整为“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第二十七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 …… |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科 |
| 15 | 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
…… | 《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取得合格结论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 …… |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科 |
| 16 |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
《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消通〔2024〕113号)第二十七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开展检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第三十四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 |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科 | ||
| 17 | 燃气市场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 | …… | 《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检查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建立燃气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四)建立、健全燃气信息化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
…… | …… | 贵阳市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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