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8乌当教育网8网上信访
写信须知

广大市民:
  您们好!
  为充分听取和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按照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区长信箱”功能,便于广大市民直接向区长反映建议、意见及诉求,为达到市民来信的高效、及时、准确办理,特提醒广大市民在来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来信时请尽量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信件办结后及时通知市民收取回复。
  二、来信的标题应准确表达出所反映内容的中心主题,尽量做到一事一信。
  三、来信的内容既要精简扼要,又能准确表达出想反映的问题。尽量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
  四、对于反映内容确实超长、又有附件的信件,请发送电子邮件至wdqxfj_01@163.com。
  五、对既非诉求,又非建议和意见的内容或信件内容带有色情、诽谤、反动、广告等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区长信箱受理的信访事项:
  1、对我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和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及建议;
  4、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5、属于政府部门应当解决的有关问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区长信箱不受理的信件:
  1、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协及其各专委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3、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4、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5、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如:不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信息的, 举报除外)
    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6、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7、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8、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9、已通过网络明确答复的;
  10、网上论坛的有关内容。
信件回复时限: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自收到信访人信件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乌当区信访局
                              2008年4月11日

我已阅读并同意:
我要写信
信件处理流程
 
信件列表

 

乌当区教育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6846394
乌当区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6402252